本公司董事會為善盡監督責任,分別於民國100年及民國102年設立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主要係定期檢討內部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審計委員會主要審查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用、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等。
民國111年11月4日成立永續發展委員會,主要為落實本公司推動及強化永續發展、ESG發展方向相關之工作決策及督導情形,包含環境(E)、社會(S)與公司治理(G)各面向風險評估與因應對策,致力於環境保育及善盡社會責任,以達公司治理目標並保障公司、員工、股東及利益相關者權益之職責。
審計委員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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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名稱 | 姓名 | 性別 | 召集人 | 學歷 | 經歷 | 現職 |
獨立董事 | 何經華 | 男 | ● | 美國馬里蘭大學電腦碩士 | 金蝶國際軟體集團行政總裁 美商甲骨文台灣區總經理 新一佳連鎖超市集團總裁 用友軟件集團總裁 柯萊特集團首席營運長 |
無 |
獨立董事 | 王淑玲 | 女 | 國立臺灣大學管理學院財務金融所EMBA |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資深副總裁暨台達集團總財務長 | 國立成功大學管理理學院國際企業研究所教授級兼任專家 勤誠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顧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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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 羅立智 | 男 | 國立臺灣大學EMBA | 華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視覺運算事業處總經理 | 眾智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 |
獨立董事 | 林志峰 | 男 |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碩士 | 台灣寬頻通訊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法務長 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法務副總經理 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 |
林志峰律師事務所所長 |
薪資報酬委員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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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名稱 | 姓名 | 性別 | 召集人 | 學歷 | 經歷 | 現職 |
獨立董事 | 林志峰 | 男 | ● |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碩士 | 台灣寬頻通訊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法務長 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法務副總經理 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 |
林志峰律師事務所所長 |
獨立董事 | 王淑玲 | 女 | 國立臺灣大學管理學院財務金融所EMBA |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資深副總裁暨台達集團總財務長 | 國立成功大學管理理學院國際企業研究所教授級兼任專家 勤誠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顧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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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彭國銘 | 男 | 美國威斯康辛大學工業技術碩士 | 美商台灣&上海莫仕公司總經理 信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集團總經理 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集團CEO 佳必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室特助 |
- |
永續發展委員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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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名稱 | 姓名 | 性別 | 召集人 | 學歷 | 經歷 | 現職 |
董事長 | 張舒眉 | 女 | ● | 東海大學經濟系 | 德商安達康總經理 | 佳必琪國際(股)公司董事長 |
獨立董事 | 王淑玲 | 女 | 國立臺灣大學管理學院財務金融所EMBA |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資深副總裁暨台達集團總財務長 | 國立成功大學管理理學院國際企業研究所教授級兼任專家 勤誠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顧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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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何俊星 | 男 | 輔仁大學國際貿易系 | Molex LTD 業務 TE Connectivity Associate Sales Director |
佳必琪大中華-台灣區兼策略採購處協理 | |
委員 | 鄭治平 | 男 | 中興大學會計系 | 安侯協和會計事務所高級查帳員 自然美化妝品(股)公司稽核 |
佳必琪國際(股)公司公司治理主管/財務長 |
(1)本屆委員任期:民國111年6月15日至民國114年6月14日,民國113年度審委會開會6次,獨立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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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 何經華 (召集人) |
5 | 1 | 83.33 | |
獨立董事 | 王淑玲 | 6 | - | 100.00 | |
獨立董事 | 林志峰 | 6 | - | 100.00 | |
獨立董事 | 羅立智 | 5 | 1 | 83.33 | |
定期檢討薪資報酬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職能,係以專業客觀之地位,就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估,每年至少召開二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供其決策之參考。
1.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職權
(1)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2)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2.薪資報酬委員會履行職權時,依下列標準為之
(1)以董事薪資報酬經公司章程明定或股東會決議授權董事會辦理者為限。
(2)本委員會成員與其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致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者及委員認應自行迴避者,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
3.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3人。
4.本屆委員任期:民國111年6月15日至民國114年6月14日,民國113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2次,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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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召集人) |
林志峰 | 2 | - | 100.00 | |
獨立董事 | 王淑玲 | 2 | - | 100.00 | |
薪酬委員 | 彭國銘 | 2 | - | 100.00 |
(1)本屆委員任期:民國111年11月4日至民國114年6月14日,民國113年度永續發展委員會開會1次,各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率(%)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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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 (召集人) |
張舒眉 | 1 | - | 100.00 | |
獨立董事 | 王淑玲 | 1 | - | 100.00 | |
委員 | 何俊星 | 1 | - | 100.00 | |
委員 | 鄭治平 | 1 | -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