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公司組織規程,稽核室直接隸屬於董事會,稽核工作範圍涵蓋本公司及子公司所有內部控制作業與營運活動。
內部稽核組織
本公司配置稽核主管一人及適任之稽核人員執行一般及專案業務檢查工作。
稽核主管除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報告稽核業務外,並列席董事會。
內部稽核之運作
依據相關法令規定、年度查核結果及辨別各循環之風險程度後,於每年底時擬訂次年度稽核計劃,經董事會通過後依照執行。
董事會定期審閱稽核單位之稽核報告。稽核主管除定期列席董事會報告外,並視需要不定期向董事長、審計委員會及總經理報告。
稽核主管與獨立董事透過審計委員會之定期會議,就本公司內部稽核執行狀況及內控運作情形提出報告;若遇重大異常事項時得隨時召集會議。
除前述定期會議外,審計委員會召集人不定期與內部稽核主管就內控運作情形進行討論。
定期追蹤內部稽核所發現之內部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
內部稽核人員任免
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後提請董事會決議通過。